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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老子)全文及譯文 第一章- 道德經全文及譯文

[原文]

道可道也①,非恆道也②。名可名也③,非恆名也。無名④,萬物之始也;有名⑤,萬物之母也⑥。故恆無欲也⑦,以觀其眇⑧;恆有欲也,以觀其所徼⑨。兩者同出,異名同謂⑩。玄之又玄⑾,眾眇之門⑿。

[譯文]

「道」如果可以用言語來表述,那它就是常「道」(「道」是可以用言語來表述的,它並非一般的「道」);「名」如果可以用文辭去命名,那它就是常「名」(「名」也是可以說明的,它並非普通的「名」)。「無」可以用來表述天地渾沌未開之際的狀況;而「有」,則是宇宙萬物產生之本原的命名。因此,要常從「無」中去觀察領悟「道」的奧妙;要常從「有」中去觀察體會「道」的端倪。無與有這兩者,來源相同而名稱相異,都可以稱之為玄妙、深遠。它不是一般的玄妙、深奧,而是玄妙又玄妙、深遠又深遠,是宇宙天地萬物之奧妙的總門(從「有名」的奧妙到達無形的奧妙,「道」是洞悉一切奧妙變化的門徑)。

[注釋]

①第一個「道」是名詞,指的是宇宙的本原和實質,引申為原理、原則、真理、規律等。第二個「道」是動詞。指解說、表述的意思,猶言「說得出」。
②恆:一般的,普通的。
  ③第一個「名」是名詞,指「道」的形態。第二個「名」是動詞,說明的意思。
  ④無名:指無形。
  ⑤有名:指有形。
  ⑥母:母體,根源。
  ⑦恆:經常。

⑧眇(miao):通妙,微妙的意思。
  ⑨徼(jiao):邊際、邊界。引申端倪的意思。
  ⑩謂:稱謂。此為「指稱」。
  ⑾玄:深黑色,玄妙深遠的含義。
  ⑿門:之門,一切奧妙變化的總門徑,此用來比喻宇宙萬物的唯一原「道」的門徑。


[引語]

老子破天荒提出「道」這個概念,作為自己的哲學思想體系的核心。它的涵義博大精深,可從歷史的角度來認識、也可從文學的方面去理解,還可從美學原理去探求,更應從哲學體系的辯證法去思維……

哲學家們在解釋「道」這一範疇時並不完全一致,有的認為它是一種物質性的東西,是構成宇宙萬物的元素;有的認為它是一種精神性的東西,同時也是產生宇宙萬物的泉源。不過在「道」的解釋中,學者們也有大致相同的認識,即認為它是運動變化的,而非僵化靜止的;而且宇宙萬物包括自然界、人類社會和人的思維等一切運動,都是遵循「道」的規律而發展變化。總之,在這一章里,老子說「道」產生了天地萬物,但它不可以用語言來說明,而是非常深邃奧妙的,並不是可以輕而易舉地加以領會,這需要一個從「無」到「有」的循序漸進的過程。

[評析]

在這一章里,老子重點介紹了他的哲學範疇——「道」。道的屬性是唯物的還是唯心的?這是早已存在的一個問題,自古及今,它引起許多學者的濃厚興趣。在歷史上,韓非子生活的時代距離老子比較近,而且他是第一個為《道德經》作注的學者。關於什麼是道,在《解老》中,韓非子這樣說:「道者,萬物之所(以)然也。萬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萬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這表明,韓非子是從唯物的方面來理解老子的「道」的。在《史記》中,司馬遷把老子與韓非子列入同傳(還附有莊子、申不害),即認為韓、庄、申「皆原於道德之意,而老子深遠矣。」漢代的王充在《論衡》一書中,同樣認為老子的「道」的思想是唯物論的。但是從東漢末年到魏晉時代,情形有了變化。一些學者體會老子哲學所謂「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的妙義,肯定宇宙的本體只有一個「無」,號稱玄學。隨後佛學傳入中國並漸漸興盛起來,玄與佛合流,因而對「道」的解釋,便倒向唯心論方面。宋明時期的理學家同樣吸取了佛學與玄學思想,對老子的「道」,仍舊作了唯心主義解釋。總之,「道」是唯物還是唯心論,學者們一直有根本不同的看法。

[解讀] 
「道」的革命性和權威性

「道」這個哲學概念,首經老子提出。

這個頗帶東方神秘主義的名詞,在《老子》一書中頻頻出現,它有時似乎在顯示宇宙天地間一種無比巨大的原動力;有時又在我們面前描畫出天地混沌一片的那種亘古蠻荒的狀態;或展示天地初分,萬物始生,草萌木長的一派蓬勃生機,如此等等。

從老子對「道」的種種構想中,我們完全可以體味到他對「道」的那種近乎虔誠的膜拜和敬畏的由來。老子對「道」的尊崇,完全源於對自然和自然規律的誠信,這完全有別於那個時代視「天」和「上帝」為絕對權威的思想觀念。「道」,對老子來說,僅僅是為了徹底擺脫宗教統治而提出的一個新的根據,它比「上帝」更具權威性。

老子的「道」是具有一種對宇宙人生獨到的悟解和深刻的體察,這是源於他對自然界的細緻入微的觀察和一種強烈的神秘主義直覺而至。這種對自然和自然規律的著意關注,是構成老子哲學思想的基石。

源於一種生物學上的意義,人類與自然的關係,無論在精神上亦或在物質方面,從古迄今,都表現為一種近乎原始的依賴性,有如嬰兒之對母體。古人有云:「人窮則反本。」這個所謂的「本」,從更廣泛的意義上講,也就是指「自然」,這個人類和萬物的母親。屈原長詩《天問》為什麼會提出許多對宇宙天體、歷史、神話和人世方面的疑問?當他對政治前途和黑暗現實感到失望時,很自然地會產生一種對自然的返歸心態和求助願望。出於一種對現實的不滿和焦慮,推本極源,急切希望找到人在神秘的自然力面前的合適位置。

弗洛伊德的「快樂原則」說,論述了文明給人類帶來物質利益的同時,也給人類的精神帶來了極為沉重的壓抑,這是文明之一大缺憾。然而他所說的人類天生的追求快樂的原則,也正是建立在人和自然的諧合關係上。今天,人們在生活需求和文化思想方面涌動的「回歸自然」潮流,不也是從更廣泛的意義上解釋了古代學家們對宇宙自然竭力盡智地探索的原因嗎?由此我們也可理解老子哲學裡尊崇自然,否決知識,追求「小國寡民」的政治生活,以及對「道」純樸本性和神秘的原始動力的渲染的歷史原因所在了。

春秋戰國時期,王權上移,陪里執命,政治和社會關係均發生了急劇的變化。而當現實社會中的氏族制束縛著歷史的發展,舊有的「天命觀」和「天道觀」同樣也束縛著思想的發展。老子形而上學的「道」的提出,是從對自然史的認識上尋找否決「天命觀」「天道觀」的理論根據,因而具備了中國古代哲學史的革命性和合理性。


生命之道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路加福音第十章25-28節說: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是怎樣念的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儘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如己。」耶穌對他說:「你回答得正確,你這樣做就會得永生。」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18-25節說:有一個官問耶穌說:「善良的老師,我該作什麼事才能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善良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善良的。誡命你是知道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做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聽見了,就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些話,就很憂愁,因為他很富有。耶穌見他變得很憂愁,就說:「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
馬太福音第五章43-48節說:「你們聽過有話說:『要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但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迫害你們的禱告。這樣,你們就可以做天父的兒女了。因為他叫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做嗎?你們若只請你弟兄的安,有什麼比別人強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做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如同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
在《舊約》里告訴以色列人及其先祖遵守的是律法,首先給亞當和夏娃的律法是不可吃智慧樹上的果子。然後告訴他們的兒子該隱不可殺人。隨著犯罪的增多,律法也越來越多。到了摩西時代就有了《舊約》的律法。我們知道律法本是好的,律法是用來懲戒犯罪的,人不應該違反律法。但是人們卻不能遵守律法,這是因為人們心裡的惡念。就像我們知道偷盜或作假見證是違法的,但是我們心裡的貪念和虛榮卻驅使我們去做違法的事。所以就像《舊約》預言的那樣人們要在思想上潔凈,從心靈里除掉惡念。
耶利米書第三十一章31-33節說:看那,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這是耶和華說的。這約不像是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侯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新約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是耶和華說的。
以西結書第三十六章24-27節說:我必從列國帶領你們,從列邦聚集你們,領你們回到本地。我必灑清水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凈了。我要潔凈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絕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顆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遵守遵行我的典章。
這預言就是《新約》耶穌傳講的愛,兩條最大的誡命就是你要盡心、盡性、儘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如己。人如果有了愛就在律法之上,不再受律法的約束。就像一個充滿愛的人不會再想到偷盜或做假見證,而是有憐恤人的心,當看到一個人沒有吃的就會給這人吃的,沒有穿的就會給這人衣服。律法是為了懲戒人準備的,不會有人說沒有偷盜過要得到獎賞。愛是我們得到的恩典,愛讓我們獲得永生。
羅馬書第十三章8-10節說:你們除了彼此相愛,對任何人都不可虧欠什麼,因為那愛人的就成全了律法。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別的誡命,都包括在「愛鄰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對鄰人作惡,所以愛就成全了律法。
我要探究天下所學之道本為一。但對一個字的不同理解,各經文的意義會相差甚遠。
論到聖經中的十誡「不可殺人」,馬太福音第五章21-22節說:「你們聽過有話對古人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必須受審判。』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必須受審判;凡罵弟兄是廢物的,必須受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痴的,必須遭受地獄的火。」
如果我們做到不向弟兄動怒且愛人如己,就不再受誡命「不可殺人」的約束。
道德經第四十九章說: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徳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徳信。第六十三章說:報怨以徳。第三十一章說: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悲哀蒞之,戰勝以喪禮處之。
這裡清楚地說:有道者和君子不參加戰爭。對於其他人,如果窮追「不得已而用之」的意思可能得到不同的結論。但是如果一個將上戰場的人知道戰爭結束後要參加如同為親人或鄰舍舉辦的葬禮,就沒有任何理由參加戰爭。
道德經第七十九章說: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有德司契,無德司徹。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聖人雖然知道有人冒犯或虧欠了自己,並且掌握充分的證據,但也不責怪那人或向其追討。
六祖壇經決疑品第三說:使君東方人,但心凈即無罪;雖西方人,心不凈亦有愆。東方人造罪,念佛求生西方,西方人造罪,念佛求生何國?凡愚不了自性,不識身中凈土,願東願西,悟人在處一般,所以佛言,隨所住處恆安樂。使君心地但無不善,西方去此不遙;若懷不善之心,念佛往生難到。今勸善知識,先除十惡,即行十萬,後除八邪,乃過八千,念念見性,常行平直,到如彈指,便睹彌陀。
六祖壇經決疑品第三說:善知識,常行十善,天堂便至;除人我,須彌倒;去邪心,海水竭;煩惱無,波浪滅;毒害忘,魚龍絕。自心地上覺性如來,放大光明。外照六門清凈,能破六欲諸天,自性內照,三毒即除,地獄等罪,一時消滅。內外明徹,不異西方。不作此修,如何到彼?
六祖壇經決疑品第三說:師言:「吾與大眾說無相頌,但依此修,常與吾同處無別。若不作此修,剃髮出家,於道何益!頌曰:心平何勞持戒?行直何用修禪?恩則孝養父母,義則上下相憐。讓則尊卑和睦,忍則眾惡無喧。若能鑽木取火,淤泥定生紅蓮。苦口的是良藥,逆耳必是忠言。改過必生智慧,護短心內非賢。日用常行饒益,成道非由施錢。菩提只向心覓,何勞向外求玄?聽說依此修行,天堂只在目前。」
十善的第一善為「不殺生」。關於什麼是「不殺生」,已探討爭論千年。我這樣的凡夫如果痴迷於知道何為生,可能要到學校學習生物課了。或心生異念妄解什麼是「不殺生」就要走入邪途。
六祖壇經自序品第一說:惠能後至曹溪,又被惡人尋逐。乃於四會,避難獵人隊中,凡經一十五載,時與獵人隨宜說法。獵人常令守網。每見生命,盡放之。每至飯時,以菜寄煮肉鍋。或問,則對曰:但吃肉邊菜。
惠能理解的「不殺生」就是「不可殺人」。惠能雖有慈悲憐憫之心,放生捉到的獵物和不吃捉到的獵物,但也吃肉邊菜而不願獵人因吃的食物感覺羞愧。
我們不能痴迷,也不可自欺。羅馬書第十四章20-23節說:不可因食物毀壞 神的工作。一切都是潔凈的,但有人因食物使人跌倒,這在他就是惡了。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使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是善的。你有信心,就要在 神面前持守。人能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不自責就有福了。若有人疑惑而吃的,就被定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摩西律法規定不可吃不潔凈的食物(利未記第十一章),但耶穌基督是要我們心裡潔凈。約翰福音第一章17節說:律法是籍著摩西頒布的;恩典和真理卻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馬可福音第七章18-23節說: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也是這樣不明白嗎?難道你們不了解,凡從外面進去的不能玷污人嗎?因為不是進入他的心,而是進入他的肚子,又排入廁所。」(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凈的。)耶穌又說:「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玷污人;因為從人心裡發出種種惡念,如淫亂、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毀謗、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玷污人。」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40-41節說:無知的人哪!造外面的,不也造了裡面嗎?只要把杯盤裡面的施捨給人,對你們來說一切就都潔凈了。
路加福音第十七章20-21節說:法利賽人問:「 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 神的國來到,不是眼睛看得見的。人也不能說:』看哪,在這裡!『或說:』在那裡!『因為 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
約翰福音第四章23-24節說: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那真正敬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敬拜他。 神是靈,所以敬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他。
馬太福音第七章1-2節說:"你們不要評斷別人,免得你們被審判。因為你們怎樣評斷別人,也必怎樣被審判;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
哥林多前書第四章1-6節說:人應該把我們看為基督的執事,為 神的奧秘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忠心。我被你們評斷,或被別人評斷,我都以為是極小的事;我連自己也不評斷自己。雖然我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判為無罪;審判我的是主。所以,時候未到,在主來以前什麼都不要評斷,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揭發人的動機。那時,各人要從 神那裡得著稱讚。弟兄們,為你們的緣故,我拿這些事應用到我自己和亞波羅身上。讓你們從我們學到「不可過於聖經所記」這話的意思。免得你們自高自大,看重這個,看輕那個。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所有的有哪一個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
如果一個人持守「掃地不傷螻蟻命,愛惜飛蛾紗罩燈。」或為持守誡命遠遁深山,我不能論斷這人。
耶利米書第三十五章13-14節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你去對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說,你們不肯領受訓誨,聽從我的話嗎?這是耶和華說的。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他子孫不可喝酒的話,他們已經遵守了;他們因為聽從祖先的吩咐。直到今日都不喝酒。至於我,我一再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肯聽從我。我一再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到你們那裡去,說:『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惡道,改正行為,不再隨從事奉別神,如此,就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祖先的地上。』只是你們不側耳而聽。也不聽我。利甲的兒子約拿達的子孫能遵守祖先所吩咐他們的命令,這百姓卻不肯聽從我!「
耶利米書第三十五章18-19節說:耶利米對利甲族的人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因你們聽從你們先祖約拿達的吩咐,謹守他的一切命令,照他所吩咐的去做。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必永不斷有人侍立在我面前。」
耶利米書第十六章1-2節說: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你不可在這地方娶妻,為自己生兒育女。」
哥林多前書第九章5節說:難道我們沒有權利帶著信主的妻子一起出入,如同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們,和磯法一樣嗎?
我們不能根據上面經文就斷定聖經不讓我們喝酒或先知和使徒不能結婚。
馬太福音第十九章8-11節說: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准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不貞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門徒對耶穌說:「丈夫和妻子的關係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耶穌對他們說:「這話不是人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因為有從母腹里就是不宜結婚的,也有因人為的緣故不宜結婚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己不結婚的。這話誰能領受,就領受吧。」
馬太福音第十一章28-30節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都到我這裡來,我要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向我學習;這樣,你們的心靈就必得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約翰福音第八章31-36節說: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繼續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了。你們將認識真理,真理會使你們自由。」他們回答他:「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隸,你怎麼說『會使你們自由』呢?」耶穌回答他們:「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人就是罪的奴隸。奴隸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才永遠住在家裡。所以, 神的兒子若使你們自由,你們就真正自由了。」
約翰一書第四章7-8節說:親愛的,我們要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 神來的。凡有愛的都是由 神而生,並且認識 神。沒有愛的就不認識 神。因為 神就是愛。
約翰一書第五章2-3節說:我們愛 神,又實行他的命令,由此就知道我們愛 神的兒女了。我們遵守 神的命令,這就是愛他了。而且他的命令並不是難守的。
雅各書第二章12-17節說:既然你們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要照這律法說話行事。因為對那不憐憫人的,他們要受沒有憐憫的審判;憐憫勝過審判。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若是弟兄或是姐妹沒有衣服穿,又缺少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要的,這有什麼益處呢?信心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是死的。
歌林多前書第十三章說:我若能說人間的方言,甚至天使的語言,卻沒有愛,我就成為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的能力,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齊備的信心,使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我若將所有的財產救濟窮人,又犧牲自己的身體讓人誇讚,卻沒有愛,仍然對我無益。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消逝。我作孩子的時候,說話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長大成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我們現在是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認識的有限,到那時就全認識,如同主認識我一樣。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道德經閱讀

讀《道德經》會發現因為各種版本或者內容不同,或者標點位置不同,表達的意思可能會相反。所以我取帛書《老子》來理解《道德經》。下面是第一章的原文。
道可道也,非恆道也。名可名也,非恆名也。無名,萬物之始也;有名,萬物之母也。故恆無欲也,以觀其眇;恆有欲也,以觀其所徼。兩者同出,異名同謂。玄之又玄,眾眇之門。
一種翻譯是:可以用言語表述的道,就不是永恆的道;可以用言語說出的名,就不是永恆的名。無名是天地的始端,有名是萬物的根源。所以經常沒有慾望,以便觀察無名的微妙;經常有慾望,以便觀察有名的端倪。兩者出於同一個源。名稱不同,指的是同一個道。無比玄妙深遠,是洞悉一切奧妙變化的門。
故恆無欲也,以觀其眇;恆有欲也,以觀其所徼。多數翻譯在翻譯無欲時就翻譯成沒有慾望,但是在翻譯有欲時不翻譯成有慾望,而是翻譯成有意識,或其他意思。我認為多數翻譯和理解不將有欲翻譯成有慾望符合宗教和社會倡導的減少慾望的理念。
對這一章的理解應是:我們用名稱和講解來認識道,而在內心去掉名稱的束縛來理解道的含義。
第三章說:不上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不亂。是以聖人之治也,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恆使民無知無欲也。使夫知不敢,弗為而已,則無不治矣。
這裡的無知無欲應該不是說教人沒有知識和慾望,而是讓人知道無知無欲的境界,就像理解恆道和無名一樣。有人雖然有深奧的學識,但應知道有無法用語言表達的道,這樣就會虛心謙下,而不會輕舉妄動。
第二十二章說:炊者不立,自視者不章,自見者不明,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其在道也,曰:餘食贅行。物或惡之,故有欲者弗居。
這一章簡要地說就是自以為是、急功近利和貪食的人是令人厭惡的,有慾望的人不這樣做。但是按照世俗的理解自大,急功近利或是貪食是貪慾的結果。而老子卻說:有欲者弗處。
要想理解老子「欲」的意思,應該了解《道德經》中心思想。《道德經》的中心思想講的是道德,但是他只描述了道德的表現或特點,沒有給出直接的描述,這正符合他開始所說:道可道也,非恆道也。所以我們要自己用心靈去體會。下面是老子對道德的主要描述: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德善也。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德信也。(第四十九章)報怨以德。(第六十三章)所以要以善和信對待任何人,要以德報答怨恨。
第六十三章說: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大小,多少,抱怨以德。
我們如何理解這些:欲無欲,為無為,學無學,事無事,行無行,味無味。我們把欲、為、學、事、行、味這些看作是有欲的行為,但是要達到恆道的結果,就是無欲、無為、無學、無事、無行、無味。這裡的「無」應解釋為無名或不能用言語和文字表達。道恆無名指的是道沒有名字或者是道不能用言語和文字表達。鑿戶牖,當其無有,室之用也。建造房屋最後用的是空的地方。所以「學」可理解為學習通過各種感官可接觸的道,「無學」是學習不能用語言和文字表達的恆道的本義。「學無學」可解釋為「學恆道的學」。
現在能夠把第一章的有欲和無欲的關係解釋為此二者出於同一個源,或者說此二者同時出現,就是欲無欲,名稱不同,指的是同一個道。無比玄妙深遠,是洞悉一切奧妙變化的門。
第六十四章說:其安也,易持也。其未兆也,易某也。其脆易判,其微易散。為之乎其未有,治之乎其未亂。合抱之木,作於毫末。九成之台,作於虆土。百刃之高,始於足下。為之者敗之,執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為也,故無敗也;無執也,故無失也。民之從事也,恆於其成事而敗之。故慎終若始,則無敗事矣。是以聖人慾不欲,而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而復眾人之所過;能輔萬物之自然,而弗敢為。
從這一章我們可理解做事要自始至終認真去做,要慎終若始。如果執意而為就要失敗。所以,這裡理解「為無為」就是慎終若始。「欲不欲」就是我們雖然有日常所需,但不會追求所謂高雅時尚稀有的東西。「學不學」就是通過學習而不會再犯眾人以前犯的錯誤。
第七十九章說:天之道,猶張弓者也,高者印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故天之道,損有餘而益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而奉有餘。孰能有餘而有以取奉於天者乎?唯又道者乎?是以聖人為而弗又,成功而弗居也。若此,其不欲見賢也。
上面理解「為無為」就是聖人做事不會居功自傲或佔有,而是功成身退。
第四十章開始說:上士聞道,堇能行之。中士聞道,若存若亡。下士聞道,大笑之。弗笑不足以為道。
讓我們記住《聖經》來自 上帝的智慧。
43「你們聽過有話說:『要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44但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迫害你們的禱告。45這樣,你們就可以作天父的兒女了。因為他叫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46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做嗎?47你們若只請你弟兄的安,有什麼比別人強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做嗎?48所以,你們要完全,如同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馬太福音第五章43-48節)
4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5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6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7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8愛是永不止息。(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4-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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