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假設曾一度被遴選為「中繼接班人」的戰友阿格裡帕仍然健在,在公元14年的元老院會場中聽到了上面的遺囑,他的心裡又怎麼想呢?阿格裡帕與奧古斯都也毫無血緣關係,他僅僅是從一個普通的士兵一步步得到提升,最終才成為奧古斯都的心腹的。再假設,如若當初愷撒沒有提拔阿格裡帕,在共和國時期非出身名門不可為軍官的羅馬軍團中,阿格裡帕最高只能升到百夫長。又假設他沒有進入羅馬帝國的軍隊,阿格裡帕說不定會一生碌碌無為。因此,如果是阿格裡帕成為日耳曼尼庫斯的「中繼接班人」,他應該不會感到是屈辱,而是無上光榮的喜訊。
這是繼任者們必須嚴格遵守的信條,對作為奧古斯都繼承人的提比略而言,這是一個比其他任何皇帝都不得不直接面對的重大課題。幼發拉底河和多瑙河早已在羅馬帝國的控制之下,無須再糾纏;然而,遺囑的問題在於奧古斯都沒有直言所謂的「現有帝國疆域」的邊界到底是指萊茵河,還是易北河。此外,奧古斯都還在留給羅馬帝國全體居民的《功業錄》(全稱《神君奧古斯都功業錄》)中這樣寫道:
「然而,羅馬不乏可擔重任之賢士。既然如此,我認為,大權盡歸一人並非上策,廣納能人賢士,帝國的長治久安還會困難嗎?」
阿吉尼斯·葛斯立即接話道:
「非求取捨之道。我想聽到的乃『國唯一,一人可治』一言也。」
此外,他還下令禁止在公共場所設置他的塑像,禁止稱呼他為「主人」的人再使用這種稱謂。下面是公告的內容:
二、上一年提比略已獲得「羅馬全軍最高指揮權」,今後應當繼續享有這項權力。
這其實是不懷好意的。阿吉尼斯·葛斯是提比略唯一愛過的女人維普薩尼婭(Vipsania)的現任丈夫。由於提比略被迫與奧古斯都的女兒尤利婭結婚,他與維普薩尼婭勞燕分飛。然而,與尤利婭的不幸婚姻破裂之後,提比略也不曾想過再與其他女子結合。提比略雖然具有轉移窘境的機智,但在回答的時候還是猶豫了一下:
第七,元首擁有幾乎所有行政官的任命權,對於部分高級行政官,雖然沒有任命權,但還掌握著推薦權。
雖然這樣說,那麼當時奧古斯都為什麼能夠設計這種違背常理的制度——掩蓋在共和制下的君主專政,並且成功維持其運作40年之久呢?
第一,擁有羅馬帝國軍隊最高司令官的身份。
然而,我們注意到在兩位執政官的提案中,並不是詢問眾人是否贊同提比略成為新皇帝,而是要求元老認可如上列舉的第一項權威,以及後面的三項權力。羅馬元首制的特點就此表露無遺。羅馬皇帝的權力從來就不是君權神授,而是在大家認可之後,才能成為治理國家的皇帝。
其實葛斯是在借題發揮,畢竟他與提比略都了解奧古斯都架構的「第一公民」政治體制內隱藏的矛盾。
但是,沒有一種動物像人類一樣,能夠在各種矛盾中穩若泰山。剛說不需要強勢的領導人,可一旦危機降臨,又馬上改口大聲說「第一公民」應當身先士卒前往第一線,指揮大家擺脫困境。提比略繼位時發生的「危機」,是指駐紮在潘諾尼亞負責多瑙河防線的3個軍團以及負責萊茵河防線的8個軍團的叛亂。雖然稱之為叛亂,但那其實不過是士兵要求改善待遇而發生的罷戰。然而參加罷戰的人都拿著武器,如果稍有失誤,便會造成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面。
然而,在尚未正式繼承皇位之前,遺囑就把這一順位繼承關係挑明了,那麼提比略的內心世界又是怎樣的呢?端坐在元老院會場中的元老,大家的目光應該都聚焦在默默聆聽遺囑的提比略身上,其中肯定會有人懷揣著十分惡意的好奇心,觀察著提比略聆聽遺囑的表情。羅馬帝國第二位皇帝提比略的統治,應該始於這種屈辱的背景中吧。
奧古斯都在遺囑中提到,「既然無情的命運奪走了我的兩個外孫蓋烏斯與魯基烏斯」,後面緊接一句話就立刻提到要將皇位傳給提比略,對此他卻未做任何解釋。只是提到10年前的陳年舊事,讓人感覺到他還是沒有忘卻往事,對確立繼承人一事稍顯猶豫。其實,從字面意思理解的話,我們只領會到了奧古斯都意思的一半。奧古斯都在遺囑中刻意提到10年前早逝的兩個外孫,言外之意,就等於挑明了今後羅馬帝國最高統治者身上,必須流淌著他這位「奠基者」的血。遺囑中隻字未提傳位給提比略的理由,那是因為在他看來,提比略只是日耳曼尼庫斯繼位前的「中繼接班人」而已。提比略剛好在這一年滿了55歲,而擔任萊茵河防線軍團總司令的日耳曼尼庫斯只有28歲。單從年齡上來看,這條曲線繼位道路鋪設得十分巧妙。
「超越現有帝國疆域的任何擴張,全部不可行。」
第三,在被分成「元老院行省」和「皇帝行省」的領土中,擁有「皇帝行省」並對其完全負責。
「『第一公民』超過10人時,那又該怎麼辦呢?」
其實,這種做法提比略心中自然有他的算計。他深知自己將接任羅馬帝國最高統治者,是依照羅馬的法律和傳統進行的,然而遺囑內容也有非常模糊的地方。因此,對於這個奧古斯都的「遺產」中比較棘手的問題,提比略希望在元老院有了明確的決斷之後,再開始他的統治。
「我深知,一己之力難當此重任,如諸位執意相託某事,我從之。」
提比略卻是克勞狄烏斯家族的直系血親。在羅馬改國體為共和制之際,克勞狄烏斯家族就帶著5000名「被保護者」(clientes)遷往羅馬。換言之,克勞狄烏斯家族的歷史就是羅馬的歷史。與之相比,奧古斯都的祖父靠什麼起家根本就無從考證,根本不能與克勞狄烏斯家族相提並論。雖然收養奧古斯都為養子的尤裡烏斯家族有著非常悠久的歷史,在為羅馬共和國崛起而供應人才方面,也根本不能與克勞狄烏斯家族相比。克勞狄烏斯家族是一個出過28名執政官、5名獨裁官、7名財務官、6名凱旋將軍與20名次席凱旋將軍的顯赫家族。提比略的母親出身於利維烏斯家族,這個家族也隸屬於克勞狄烏斯家族的旁支。在提比略祖先中聲名顯赫者非常之多,在此列舉以下幾位:
提比略在元老院會議上說道:
獨攬各項大權的元首都是世襲。
提比略終於點頭應承了下來。即使他與奧古斯都沒有任何血緣關係,但在年齡、經驗、功勞和能力上都是可以接任皇位的第二任「第一公民」。這也意味著新皇帝終於確立了。此時,提比略還差2個月滿55歲。
無論如何稱呼提比略,他都早已是事實上的皇帝,跟隨在側的人從未斷絕。一次在元老院會議上,有元老提議仿照「7月」被命名為「尤裡烏斯」,「8月」被命名為「奧古斯都」,「9月」也應改為「提比略」。但提比略僅僅說了一句話,就輕描淡寫地駁回了這項提議。他說道:
奧古斯都大帝的獨生女兒尤利婭生了兩個兒子,即蓋烏斯與魯基烏斯,不久後奧古斯都將他們收為養子,親自撫養。可是這兩兄弟分別於公元4年與公元2年相繼去世,23歲和18歲的年紀就去世確實令人感到十分痛心,不過這些都是10年前的陳年舊事了。事實上,元老院元老們早就明白這兩位年輕的繼承人能力不足,只有他們的外祖父奧古斯都會為外孫的早逝而發出感嘆。而時年55歲的提比略無論能力還是功勞,都是一位無可挑剔的繼承人。
對於我們現代人而言,提到羅馬人的明快、邏輯嚴謹和法治精神,還數愷撒採用的終身獨裁官制度是較為快捷高效的政體。獨裁官制度在羅馬帝國內的位置等同於危機處理系統,獨裁官下面的元老院及所有下設機構的任務,就是執行敕令。這樣一個組織分工合理,結構明確。愷撒雖然採用終身制,但沒有採用世襲制,而是由唯一的最高統治者指定繼承人,之後此人再指定下一任繼承人,如此延續。當然,這種做法與五賢帝時代的皇位繼承製相同。不過,即使是五賢帝時代,在大約150年前也曾經遭受過激烈的反對。此外,「終身獨裁官」這一稱謂還是顯得太過直白。正因為毫不掩飾心中的意圖,愷撒才遭人暗殺身亡。
以上這些都是對羅馬帝國元首的真實寫照。歷史學家塔西佗曾斷言:「奧古斯都開創的既不是王政,也不是獨裁,而是以元首為名的國家體制。」我不明白他是不了解實情才這麼說的,還是明知內情卻刻意挖苦呢?
阿庇烏斯·克勞狄烏斯——公元前312年擔任財務官,他不僅利用職權修建了羅馬第一條大道(也可謂是當時羅馬高速公路的阿庇亞大道),還因為負責架設羅馬第一條自來水管道而名垂青史。(請參閱
《羅馬人的故事01·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
在彌留前的幾天,奧古斯都火速召回提比略,在沒有第三人的情況下,他們商談了很久。至於他倆到底談了些什麼,這也是信守承諾的提比略至死都未曾透露分毫的一個千古之謎。或許奧古斯都說應該把軍隊撤回萊茵河防線吧。對於從戰場撤退這件遺留在羅馬史上名聲掃地的事,奧古斯都直到臨終前仍然保持緘默,這也成為困擾提比略的一大難題。
「愷撒(提比略後來成為奧古斯都的養子,他也就變成愷撒家族的成員),說相託則從之,什麼意思?」
特此聲明,既然無情的命運奪走了我的兩個外孫蓋烏斯和魯基烏斯,我把贈予他們的遺產的二分之一與六分之一留給提比略。
不過,對於要求「第一公民」身先士卒的呼聲,提比略卻置之不理。一年前,日耳曼尼庫斯就成為萊茵河沿岸8個駐守軍團的總司令。提比略甚至把「羅馬全軍最高指揮權」和日耳曼尼庫斯分享,奧古斯都的遺囑還預定了他就是繼提比略之後的皇帝。提比略把對這次危機的處理全權交給這位跟他共享權威與權力的28歲的年輕人。
葛斯再度發言,此時他的臉上恐怕還浮現著剛才的冷笑。
要回應潘諾尼亞3個駐守軍團的要求,還得從首都羅馬派人前往。由於軍中缺乏能夠真正掌握3個軍團且權威與權力兼備的總司令,提比略原本預定親自前往完善多瑙河防線,結果因奧古斯都駕崩而擱置。這次,提比略派自己26歲的親生兒子杜路蘇斯前往此地。近衛軍團長官之一的塞雅努斯也率領兩個大隊共2000名近衛軍團的士兵隨行。等待杜路蘇斯一行的是潘諾尼亞3個軍團的1.8萬名士兵。提比略決定坐鎮羅馬,靜觀這兩個年輕人如何應對這個局面。
公元4年,提比略在正式成為奧古斯都的養子後,傳聞不再用「提比略·克勞狄烏斯·尼祿」這一名字來簽署公文,而是用「提比略·尤裡烏斯·愷撒」這一名字,簽名的變化表示他成了尤裡烏斯家族的成員。但是他身上依舊流著克勞狄烏斯家族的血液。不過,這種問題不難解決,只要提比略利用登上皇位的契機,讓克勞狄烏斯家族重現元老院體制時期的輝煌就行了。
提比略請求元老院贊同,這正是奧古斯都巧妙創造出來的由皇帝統治、元老院協助的管理模式。葛斯當然有理由反對。如果單從字面理解奧古斯都對眾人直言的部分,羅馬仍舊是共和體制,元首只不過是全體公民中的「第一公民」。然而事實上,指定「第一公民」的卻是上任「第一公民」,而元老院只有同意的份兒。其實,在葛斯看來,也許是提比略的舉動讓人覺得可笑吧。因為對於這顯而易見的事實,提比略視而不見,反而擺出一副「第一公民」姿態與元老院平等地對話,還請求元老院協助。
歷史學家塔西佗素來不喜歡提比略,他認為,提比略不希望別人覺得他志滿意得,這番演說不過是遮掩之詞,絕非肺腑之言。但是,我不這麼認為。提比略的生父支持共和制,他曾為愷撒效力,參加過高盧戰爭。這樣的交情,縱使他沒有對愷撒刀劍相向,卻仍被認為是「3·15事件」暗殺的同夥。因此,在屋大維時代,奧古斯都就將此人列入了懲罰者的黑名單,使得提比略的生父不得不帶著當時年幼的提比略到處流亡。在以肩負羅馬共和的使命而引以為豪的名門貴族之中,克勞狄烏斯家族與科爾涅利烏斯家族齊名。流淌著克勞狄烏斯家族血液的提比略,此時便向原本與自己同一階層的男性求助。畢竟在歷史上,就連以武力取勝的愷撒,也曾為了建設新羅馬,請求戰敗的元老院元老西塞羅出手相助。但是,大多數元老院元老聽了提比略的演講之後,都想極力躲開這件麻煩事,他們懇請提比略趕快接受「第一公民」的稱號。而剩下的少數人臉上浮現著與塔西佗相同的冷笑。
不得不重提的是,像愷撒和奧古斯都這種階層的遺產繼承,與將財產贈予公民和士兵不同,這種繼承也可以被稱為權力的轉讓。因此,奧古斯都把遺產的三分之一贈予了利維婭,表明利維婭也因此獲得了三分之一的皇帝的權力。奧古斯都並不是把愛情置於首位的人,從這一點我們不難發現他是一個多麼老謀深算的人。
第六,羅馬帝國的元首有權發布臨時措施令(也有人將之譯為敕令)。要統治一個疆域廣闊、民族眾多的龐大帝國,很多事情必須立即採取對策。但是要將這種臨時性措施法令化,也就是讓它變成可長久實施的政策、法律,必須通過元老院的決議。這也是羅馬帝國與其他帝國的不同之處。
威尼斯共和國國會選出的元首實行終身制,不存在世襲,但元首對內對外都代表著「威尼斯的顏面」。威尼斯元首擁有的權力卻非常有限,只相當於當今國會中200票中的1票,或者等同於當今內閣中的「十人委員會」的17票中的1票。此外,國會和元老院元老實行的都是世襲制,而元首卻是一任。若不遵循這個規則,威尼斯就不能被稱為元首制了。因為威尼斯領土面積狹小,加之人口十分稀少,所以這種體制才能夠延續下來。
奧古斯都在逝世前的10年時間裡將提比略收為養子,這也是把提比略作為繼承人重點培養的一段時間。他讓已經有兒子的提比略收日耳曼尼庫斯為養子。日耳曼尼庫斯是奧古斯都的姐姐屋大維婭的外孫,與奧古斯都有血緣關係。雖然在奧古斯都死後迫不得已必須由提比略繼位,但這一舉動等於表明提比略的繼承人是日耳曼尼庫斯。
第五,羅馬元首擁有「護民官特權」,並有權召開公民大會。根據保障公民權利的《霍騰修斯法》(Quintus Hortensius)的規定,法案即使被元老院否決,只要還能在公民大會上通過,一樣可以定案,成為可施行的政策。用今天的觀點來解釋就是,即使是國會反對,國民依然擁有公投表決的權利。
奧古斯都被神格化了,他的養子提比略自然就升格為「神之子」。在羅馬帝國「顏面」最為重要的宣傳媒介——硬幣上,提比略的側臉旁邊就刻著「神之子」的文字。然而,在公文中,提比略將「提比略的神聖職責」改為「提比略的辛苦任務」,又把「遵從提比略的命令」改為「接受提比略的建議」。繼位後的提比略正式的名字自然是「提比略·尤裡烏斯·愷撒·奧古斯都」,可是這個名字只有在給東方各同盟國的正式公文中才使用。如果面對羅馬公民,他則使用「提比略·尤裡烏斯·愷撒」,因為「奧古斯都」這個名字給人一種「神聖」的距離感。創造了共和外衣下的君主專制體制的奧古斯都肯定是明白「奧古斯都」這個詞的含義,才以此為名的吧。
大概有很多人會認為奧古斯都太過眷念於將權力留在尤裡烏斯家族之內,對此我並不完全贊同。奧古斯都這樣行事的目的,其實最終還是想維持羅馬帝國政局的穩定。因為羅馬政局一旦失控,內戰就會爆發。至於被視為「中繼接班人」的提比略心裡打的什麼算盤,那可不是奧古斯都顧得了的事情了。
可是,提比略還是沒有答應接受這個稱號。終於,一位叫龐蒂斯的元老站起來說道:
如前所述,日耳曼尼庫斯與奧古斯都有著血緣關係,此外,他還是皇後利維婭英年早逝的次子杜路蘇斯的長子,也有傳聞稱杜路蘇斯是奧古斯都的私生子。給予利維婭三分之一的權力,事實上是早就預定由利維婭的孫子——日耳曼尼庫斯來繼承的。至於留給利維婭的長子提比略的部分,只要三分之二就能解決。同時,讓利維婭做尤裡烏斯家族的養女,是為了防止贈予利維婭的權力流出尤裡烏斯家族。
這不僅因為提比略是奧古斯都的親戚,奧古斯都生前早已將各種權力交付給他,將其視為繼承皇位的不二人選。因此,在運送遺體的軍隊沿阿庇亞大道北上的過程中,他肯定早先離隊騎快馬趕回了首都。因為他有責任召集元老院會議,由元老院決定奧古斯都的葬禮怎麼舉行,此外,還得宣布奧古斯都的遺囑。皇帝的遺囑並非私事,屬於公事之列。依照慣例,奧古斯都在年初寫好遺囑後要交給維斯塔貞女(Vestales,女祭司)保管。此時會場中坐滿了500多位元老院元老,人人洗耳恭聽。出於公正、公平,遺囑由一位與死者沒有親戚關係的法務官宣讀。遺囑開頭第一句在寬闊的元老院會場回蕩:
「愷撒,想讓國家羣龍無首的狀態拖到什麼時候呢?」
與威尼斯類似,羅馬元首也是「羅馬的顏面」,通常會在錢幣上刻鑄上元首的頭像與名字。此外,羅馬元首還是羅馬宗教界的尊長——大祭司,這也從某種意義上確認了元首的權威。只是在權力方面,羅馬的元首與堅持共和制的威尼斯的元首則完全不同:
羅馬帝國擁有公民權的成年男子,即具有投票權的公民,已達500萬人。僅靠召集住在首都的幾萬人進行選舉,公民大會早已名存實亡;更何況,元老院元老們又得為因此耗費的巨額經費大做文章。因此,就任「第一公民」後,提比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執政官以下國家要職的選舉,由公民大會轉移到元老院。他的真實意圖是,希望通過減輕元老的這項負擔,重振元老院這一國家領導階層,讓他們襄助「第一公民」治理帝國。
雖然史料沒有把議案通過的細節翔實地記錄下來,但最後這項提案估計還是被通過了。因為在這之後,全國上下紛紛掀起了向提比略宣誓效忠的浪潮。首先是兩位執政官向提比略宣誓效忠,隨後是元老院元老們宣誓效忠,再後就是被召見的僅次於元老院階級的第二等級——騎士階級(經濟界人士)的宣誓效忠,之後是第三等級平民階級宣誓效忠。
元老院會場中的這番針鋒相對,我認為並非如塔西佗推測的那樣是虛偽與反虛偽之間的鬥爭,而是一個小插曲,它如實呈現了元首制下皇帝與元老院之間相互制衡的關係。
提比略做的第二件事,是要求元老院賦予日耳曼尼庫斯「羅馬全軍最高指揮權」,元老院同意了。奧古斯都在駕崩前一年將這項權力分與提比略,提比略卻在繼位之年就做了這件事,這表明他身為「第一公民」,也沒有獨攬各項權力。
因此,說得通俗點,奧古斯都的遺囑還是有不夠「乾脆利落」的地方。與愷撒的遺囑相比,很容易發現其中存在的問題。當時,愷撒在任命不滿18歲的奧古斯都做繼承人時,並沒有「如果這個年輕人能量力而行」等等之類的附帶條件。如果真要加上這麼一條的話,那麼奧古斯都在與軍事實力懸殊的死對頭安東尼的較量中肯定會暴露出這個問題。當時羅馬正處在愷撒遇刺後的動亂之中,在戰場上與敵人實力的差距,會給愷撒繼承人打下不適合繼承皇位的烙印。正因為愷撒「乾脆利落」的遺囑,才對奧古斯都大有裨益。
在獲得具有委託意味的「承認」之後,提比略應眾人的要求起立演講,但是演講內容十分出人意料。
有人提議授予提比略的母親利維婭「國母」稱號,提比略說:「授予女性頭銜應謹慎行事,對我也一樣。」從而拒絕了這項提議。實際上,他也拒絕了元老院打算授予他的「國父」封號。
這裡沒有一句話提到要稱霸,但是在9年前,提比略曾經率領軍隊攻至易北河岸邊,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辛布裡人世代居住在易北河以東,進攻到此地的提比略如今已是羅馬軍隊的最高司令官,這樣想來,易北河應在帝國的版圖之內。那麼,聆聽奧古斯都「遺言」的所有元老,恐怕都認為帝國的北邊邊界就是易北河。
第二,拱衛全國和首都羅馬的近衛軍,是其直屬軍團。
一、按照慣例,在奧古斯都逝世後,應授予提比略「元老院第一人」的稱號。
提比略終於開口道:
事實上,奧古斯都比誰都清楚這一點,從下面的一些例子就可以發現這一端倪。公元4年,奧古斯都收當時45歲的提比略為養子,同時請求元老院賦予他為期10年(這一時限其實可以隨意更改)的「護民官特權」,元老院最終同意了。此外,公元13年,奧古斯都還把全部領地的統治權與整個羅馬軍隊的最高指揮權都交給了提比略,讓他成為與奧古斯都一樣的實際共同統治者。為提比略鋪好了自己逝世後的統治道路後,奧古斯都才與世長辭。或許在奧古斯都看來,只有這樣做才算是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實際上,從法律角度而言他確實做得相當完備了。奧古斯都在遺囑中仍然延續按羅馬人司空見慣的方式,將遺產的三分之二贈予第一順位繼承人,這等於指明了提比略是羅馬帝國的統治者。畢竟,管理一個龐大帝國容易出現的最大問題,應當是指揮中樞的突然斷裂。
研究者認為,奧古斯都擁有相當敏銳的政治直覺。正因如此,他才能在帝王與元老院的對立關係中保持平衡,並實現雙贏。我完全贊同這種觀點。然而,我們不能忘記——在權力鬥爭中,奧古斯都從來都是依靠武力才大獲全勝的。不管他本人多麼溫和謙遜,作為實實在在的失敗者,元老院在他面前也不得不採取慎言的做法。提比略獲得的權力是前人靠實力獲得之後「拱手相讓」的,也不符合奧古斯都明確表示的血緣繼承模式。換言之,他這個繼承人沒有任何優勢可言。也正因如此,我認為提比略情願從字面上理解羅馬公民中的「第一公民」,從而需要接受元老院的協助。
元老院的焦急心態在所難免。畢竟距奧古斯都駕崩都快過去一個月了,駐紮在萊茵河畔的帝國軍團也傳來邊境有變的消息。
第四,通過其任命的「皇帝財務官」掌控全國徵稅權,包括由元老院派遣的直轄行省總督治理下的「元老院行省」。
在奧古斯都葬禮之後數日內召開了元老院會議。公元14年9月17日召開的元老院會議標志著提比略開始正式統治羅馬。會議剛開始,當年擔任執政官的兩名元老就以共同提議的方式提出如下議案:
「如果可以選擇,我願意放棄公務。然而,事與願違。勉強取捨,實在與吾道相左。」
三、10年前授予提比略的「護民官特權」仍舊有效,並且是無限期的終身權力。
在遺囑中,奧古斯都將遺產的三分之二贈予提比略之後,宣布又將剩下的三分之一留給妻子利維婭。之後,利維婭被尤裡烏斯家族收為養女,同時也將她的名字改為尤利婭·奧古斯塔。
在宣讀完遺囑之後,接下來就要決定奧古斯都的葬禮如何舉行了。決定很快就出來了:用國葬之禮來安葬奧古斯都。翌日清晨葬禮就開始了。由於國葬是尚未等元老院通過就決定好了的,所以一應物事早早就準備好了。更何況在夏末之際,遺體也必須立即冰鎮妥善保存。羅馬人的葬禮並非將遺體安置在棺木中,而是放在牀榻上,以便大家跟亡者告別,感念亡者的功勞。之後人們把遺體運往火葬場。身為奧古斯都養子兼繼承人的提比略,在羅馬廣場中央的愷撒神殿前宣讀悼詞。在奧古斯都陵的火葬結束後,骨灰被安置在廟宇中央。
「提比略」乃家僕之「主人」、士兵之「將軍」、公民之「第一公民」而已。
提比略·克勞狄烏斯·尼祿——第二次布匿戰爭中,為了阻止盤踞義大利的漢尼拔同從西班牙趕來支援的胞弟哈斯德魯鮑爾會合而參與戰鬥,並取得梅陶羅戰役的勝利。這次戰役導致漢尼拔陷入孤軍奮戰的境地。(請參閱
《羅馬人的故事02·漢尼拔戰記》。)
四、與在世時的奧古斯都一樣,將保衛羅馬所需的一切權力盡歸於提比略。
然而,奧古斯都應當會說自己並沒有給提比略附加條件。不跟不知山有多高、海有多深的18歲毛頭小夥提條件,卻向經驗與功勛都十分豐富而卓著的50歲男人提附加條件,這兩者並不相同。一想到向後者提附加條件這件事,就讓人感到好笑。可是,即使在字面上沒有明確寫出來,在具體的操作層面上,奧古斯都還是巧妙而隱晦地提出了他的附加條件。
克勞狄烏斯·普爾克爾——第一次布匿戰爭中羅馬軍隊的一個敗軍之將。通常羅馬是不會處罰敗軍之將的,然而只有他被撤職。在今天看來,撤職的原因有點好笑。羅馬人在戰鬥前習慣先用鳥類來佔卜吉兇,佔卜過程中他選中的雞不肯啄食誘餌,他氣得大叫道:「難不成你想喝水!」說完就把它扔進了海裡。他的這種行為被認為非常主觀,不適合擔任軍隊的指揮官。(請參閱
《羅馬人的故事02·漢尼拔戰記》。)
第八,奧古斯都把原本屬於羅馬公民的控訴權納入自己的管轄範圍,換言之,他本人還兼任了最高法院院長一職。
奧古斯都出於什麼理由把大部分遺產留給沒有絲毫血緣關係的提比略緘口不言。顯而易見,恭聽遺囑的元老們大都認為,原本作為皇位繼承人的兩個外孫早已不在人世,奧古斯都別無選擇,不得不任命已有妻室的提比略作為其繼承人。然而,不論是在古羅馬還是在其他地方,靠著女人扶搖直上的人終究逃不出一輩子遭受蔑視的命運。
權力的轉移似乎進行得一帆風順,提比略本人卻要求元老院元老們慎重考慮繼位一事。
然而,提比略的不幸在於他贊同奧古斯都的政治理念,這與他本身背負的家族傳統截然相反。換言之,提比略本應該繼承代表舊的共和體制的家族傳統,但他認為只有元首制這種新體制才能將羅馬帶到一個新的高度。從精神上支撐提比略這種想法的,是克勞狄烏斯家族源源不斷為國家提供人才的這種自傲。克勞狄烏斯家族的男性對國家利益優先有一種捨我其誰的強烈自負,即使國體變更成元首制,這種精神依舊沉積於提比略的血液之中。
此外,「護民官特權」還附帶著否決權。關於否決權的用處,我們可以想象一下聯合國安理會成員有無否決權的異同,就應當明白這項權力的厲害之處。2000年後的今天,原為拉丁文的「Veto」的這種權力依舊被世人使用。
普布利烏斯·克勞狄烏斯——按照傳統,貴族不能擔任羅馬的護民官,他卻為了擔任這一職務而選擇成為平民的養子,並且投靠了愷撒的陣營。在成員皆為名門貴族的元老院眼中,他只是一個替愷撒派扶馬鞍的醜角。〔請參閱《羅馬人的故事04·愷撒時代(上)》。〕
可是,要正式繼承羅馬帝國的皇位,只有先皇的指定還不夠,還必須經過元老院的同意,以及全體羅馬公民的認可。元老院用投票的方式來決定,而公民則用歡呼聲的大小來決定。雖說這兩種表達方式有許多差異,但如果缺少了他們的認可,新任皇帝是不能登基的。這種方式有別於古代中國等其他帝國的皇帝繼位制度,也是掌控羅馬帝國統治權的一大特色。
公元前27年,奧古斯都徹底擊敗安東尼,在羅馬世界中唯我獨尊,然而他竟然出人意料地宣布要恢復共和制。在他親筆寫的《功業錄》中正式表明了這一態度:「從那時起,我的威信雖在萬人之上,但我的權力從未超越過任何一位同僚。」如果對這番宣言深信不疑,那羅馬帝國就不再是元首制,而是共和制。與為了帝國實行的元首制還是共和制而爭論不已的羅馬不同,中世紀文藝復興時期的威尼斯共和國和元首制的定義一致,並且元首的權威與權力恰好如奧古斯都宣稱的那樣。
羅馬帝國的掌權者終究還是屬於「S.P.Q.R.」(Senātus Populusque Rōmānus,意思為「羅馬元老院與公民」)這一類範疇。因為元老院與羅馬公民的「認可」,就表示「委託」這個人代為治理國家。當時羅馬人的這種行事方式是否與我們今天舉行的「選舉」類似呢?如若是選舉的話,就應該在這種制度中明確任期的期限,然而在沒有明確任期的前提下,就將統治權委託給某人——羅馬帝國實際上仍是共和制外衣包裹下的君主制。這也是奧古斯都處心積慮設計出的局面,因此不得不保留一些模稜兩可的地方。他這樣做的目的到底是為了什麼呢?
接著,葛斯又假惺惺地歌頌奧古斯都的功勛,稱讚提比略長期以來在戰場上和政治舞臺上卓越的表現。
雖然記錄具體日期的史料早已不復存在,然而我們都很清楚奧古斯都大帝逝世的時間是公元14年8月19日,而提比略繼位的時間是同年9月17日。此外,與23年後提比略去世的地方相同,奧古斯都去世的地方同樣也位於那不勒斯近郊,把他的遺體運回羅馬花了12天的時間。從這兩件史實可以推測,奧古斯都的遺體被運回首都羅馬應該是公元14年9月之後的事情。據說,由於當時義大利時值盛夏,所以移靈都在夜間進行,因此時間或許就拖到了9月10日以後吧。畢竟要把皇帝的遺體運回首都,不能僅僅依靠馬車。當士兵抬著奧古斯都的遺體回首都羅馬之際,徒步緊隨其後的正是提比略,奧古斯都逝世的時候他也在場。
下屬嘴裡說出這樣的話,會讓聽到的人心裡面極為不快,因為聽這話的人感到其他人會認為自己是個淺薄的人,幾句無聊的奉承話就說得自己心花怒放。不過,世上的確也不乏溜須拍馬之人,能給上位者逗趣取樂,很多人樂此不疲。順帶一提,在提比略之後,這種阿諛奉承不曾間斷,也有皇帝欣然接受。雖然更改了月份名稱,但是歷經2000多年之後,流傳至今仍被使用的稱呼不過只有7月和8月的代稱而已。
元老院商議後,決定將駕鶴西歸的奧古斯都神格化,羅馬帝國的開國皇帝奧古斯都成了羅馬帝國的「神君奧古斯都」。
元老院諸君,以前我已經一再申明,今後也將肯認。身負無限大權之「第一公民」治理國家時是否做到了不昧己、不草率,應以是否忠於元老院及公民來衡量。此心昭於天下,我就無悔了。為什麼呢?對於「第一公民」之重任,諸君中必有人願體諒之,此乃吾之主(意譯則是所有者),我深以為然。
而古羅馬對於元首的權威與權力的關係又該做何解釋呢?
即將登基的提比略提到的「第一公民」並不是只有權威而權力卻與領導階層相等的威尼斯共和國元首。奧古斯都創設的「第一公民」身兼權威與權力,提比略也把這些統統繼承了過來。但是為了鞏固統治,他不得不極力保持「權力」,同時盡量削減自己的「權威」。他理解的「第一公民」不能翻譯成「元首」,更不能說成是「皇帝」。雖然我們還不太習慣這種稱呼,但也只能說他是「第一公民」,至少在他統治的前10年,他一直努力想成為他設想的皇帝。
首先,提比略講到,羅馬帝國幅員遼闊、民族眾多,要妥善處理這些因素導致的問題,單憑他一個人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的。唯有奧古斯都才能僅憑一己之力就能完成如此重任,因此,一旦決策失誤就會使羅馬帝國陷入危機,提比略在奧古斯都晚年實際上參與國家治理後對此深有感觸。隨後,他轉向元老院元老們繼續演講道:
我國艦隊通過「俄刻阿諾斯」(今北海),從萊茵河口東徵辛布裡人。以前不管是海路還是陸路,從未有羅馬人經過這裡,而此地的日耳曼民族派出使節,希望與我及羅馬帝國國民建立友好關係。
當然,克勞狄烏斯家族為羅馬提供的並不都是優秀人才,愚蠢的人也為數不少。臭名遠揚者如下:
在今天奧古斯都的研究者中,批評他的大有人在,說羅馬帝國後來的災禍,就是起因於他留下的模稜兩可的繼承體制。我同意他的繼承體制不分明,但不至於去批評他。因為在我看來,幸虧奧古斯都留下了這個模糊兩可的繼承體制,羅馬最終才會形成完整的元首制。難道不正是因為他明白「第一公民」的權力基礎並不明晰,至少得靠血緣來維繫這種傳承,才對繼承者的血緣關係有所要求嗎?然而,這模稜兩可的繼承體制帶來的弊端,使得提比略首當其衝、深受其害,尤其是提比略與奧古斯都毫無血緣關係,遭受的損失更嚴重。距奧古斯都逝世都快要過去一個月了,但提比略對繼承皇位一事仍舊小心謹慎,我覺得他此時的心情絕不會是塔西佗說的「渴望至極卻故做猶疑」的心態。
如果僅僅從字面上來理解奧古斯都強調的「第一公民」含義的話,它只是「羅馬公民的第一人」而已,還算不上正式的稱謂。而且,從目前發掘出來的全部碑文中可以看到,沒有任何記錄可以證明這是對羅馬皇帝的別稱。「第一公民」這種稱謂不過是獨攬大權並開創了「一人統治政體」的奧古斯都的一個障眼法罷了。然而,這個把戲背後會滋生許多隱患,畢竟人類往往只考慮眼前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