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來說,植物無腦的觀念非常重要,值得反覆強調。如果我們時刻記住植物沒有腦,這就會從根本上大大限制對植物的擬人化描述。這使我們一邊為了文藝上的清晰繼續把植物行為擬人化,一邊又知道所有這些描述都必須用植物無腦的觀念來中和。雖然我們使用了「看到」「嗅到」「觸到」這樣的語詞,但是我們知道植物和人類的整個感覺體驗是有質的區別的。
如果植物有意識,在我們思考我們和綠色世界的關係時,這意味了什麼呢?首先,「有意識的植物」不會對人類個體產生意識。我們只不過是增加或減少植物生存和繁殖成功概率的眾多外部壓力之一罷了。借用弗洛伊德心理學的術語來說,植物的心理完全缺乏自我和超我,雖然可能具有本我,也就是心理中接受感覺輸入、按本能行事的無意識部分。植物對環境有意識,而人類是這個環境的一部分。但是,植物對不計其數的園丁和植物生物學家沒有意識,儘管在這些人看來,他們都和各自的植物發展了某種個人關係。雖然這些關係對照顧植物的人來說頗有意義,它們卻和一個孩子同他假想的夥伴之間的關係並無不同;意義的流向完全是單向的。我曾見過世界知名的科學家和未畢業的大學生研究者以相同的方式過度熱情地使用擬人化的語言。在他們的植物葉子上染了黴菌時,他們會說它們「看上去不高興」,在澆水之後,又說它們「很滿意」。
雖然我們可以把「植物智力」主觀地定義為智力眾多類型中的又一類型,但是這樣的定義並不能增進我們對智力或植物生物學的理解。我認為,有意義的問題不是植物是否具有智力——我們要對這個詞達成共識,那要等到驢年馬月了;有意義的問題應該是「植物有意識嗎?」而我認為它們的確有意識。植物對它們周邊的世界有敏銳的意識。它們對視覺環境有意識,能夠區分紅光、藍光、遠紅光和紫外線,分別做出相應的反應。它們對周圍的氣味環境有意識,能夠對空氣中飄蕩的微量揮發物產生反應。植物知道什麼時候被觸碰,可以區分不同的觸碰。它們對重力有意識,能夠改變自己的形態以保證莖向上長,根向下伸。植物還對過去的經歷有意識——它們能記住過去的感染和所經歷的天氣條件,然後根據這些記憶改變當下的生理狀況。
查爾斯·達爾文甚至走得更遠,宣稱植物的根類似於動物的腦。在《植物的運動力》一書的最後一段中,達爾文總結道:「只要考慮到植物結構的功能,我們相信不會有別的植物結構會比根的尖端更神奇……它擁有類型如此多樣的感覺。具備如此稟賦的根尖,擁有指導相鄰部位運動的力量,說它像某種低等動物的腦一樣活動基本不是誇大其詞。」只要稍發揮一點想象力,就能看到植物解剖和生理及動物的神經網路之間存在很多相似之處。有些相似之處顯而易見,比如我們在捕蠅草和含羞草身上遇到的電信號轉導,有些則較有爭議,比如植物根系的結構和多種動物的神經網路結構的相似性。
這些用語代表了我們自己植物生理狀態的主觀估計,而植物的生理狀態毫無疑問不帶有任何情緒。植物和人類都能覺察到豐富的感覺輸入,但只有人類把這些輸入轉換成了一幅情緒圖景。我們把我們自己的情緒負擔投射到了植物身上,假定盛開的花比枯萎的花更快樂。如果把「快樂」定義為「最佳生理狀態」的話,也許這麼說是合適的。但是我想對多數人來說,「快樂」絕不僅僅依賴於完美的生理健康狀態。事實上,我們都知道有人身受各樣病患折磨,卻仍然覺得自己快樂,有人明明健康,心情上卻痛苦萬分。我們都同意快樂是一種精神狀態。
那麼,如果人類和植物具有相似的本領,都能對複雜的光環境、錯綜的氣味、多樣的物理刺|激產生意識,如果人類和植物都具有偏好性,都有記憶的話,我們能把植物當成和我們一樣的生物看待嗎?
如果沒有這種提醒,對植物行為不受限制的擬人化就會導致不幸的結果——如果不說是搞笑的結果的話。比如說,瑞士政府在2008年成立了一個旨在保護植物的「尊嚴」的倫理委員會。無腦的植物恐怕不會擔心自己有沒有尊嚴。而且,如果植物有這種意識,那麼這將意味著我們和植物世界之間的所有互動都會發生徹底的改觀。也許瑞士人這種試圖為植物賦予尊嚴的努力反映了我們想要確定自己和植物界之間的關係的努力。作為個體,我們常常通過把自己和其他人進行比較來在社會中尋找我們的位置。作為一個物種,我們也通過把我們自己和其他動物進行比較來在自然界中尋找我們的位置。我們很容易能以黑猩猩的眼光打量我們自己;我們可以和一隻纏在母親身邊的大猩猩幼仔產生共鳴。約翰·格羅根的狗瑪利,以及更早的拉西和任丁丁都喚起了我們非常深的移情感覺,即使不是真正愛狗者的人,也能在我們的犬類朋友身上看到人性。我就認識聲稱他們養的鸚鵡懂得他們的心思的養鳥人,以及在海魚身上發現了人類行為的魚類愛好者。這些例子清楚地顯示,「人性」只是智力的一種附加特性,雖然是一種有趣的特性。
然而,共同的早期遺傳史並不能抹殺億萬年來的分離演化。雖然植物和人類具有相似的感知物理世界、對物理世界產生意識的能力,但是獨立的演化路線還是讓人類在智力之外,擁有了一種獨特的人類能力——關懷他者的能力。
佛羅倫薩大學的斯泰法諾·曼庫索和波恩大學的弗蘭提約克·巴盧厄卡及其同事進一步發展了達爾文的根-腦假說。他們對此十分熱衷,甚至使用了「植物神經生物學」這個術語,以強調植物和動物之間的相似性。
植物神經生物學的很多倡導者都會首先解釋,這個術語本身具有引發爭議的性質,因此可以有效地促進學界對植物和動物處理資訊的相似之處進行更多爭辯和討論。正如特裡瓦弗斯和其他人指出的,隱喻可以幫助我們建立平時建立不起來的聯繫。如果通過使用「植物神經生物學」這個術語可以督促人們重新審視自己對整個生物學以及植物學這一專門領域的理解,那麼這個術語就是合理的。然而,我們要搞清楚一點:不管我們在植物和動物的基因層次上發現多少相似性(以及,就像我們已經看到的,不管這些相似性多麼重要),它們畢竟是多細胞生命的兩類非常獨特的演化適應形式,每一類的生存都依賴於一套為植物界或動物界所獨有的細胞、組織和器官。舉例來說,脊椎動物用骨骼承重,而植物卻用木質的樹榦承重。二者具備相似的功能,在生物學上卻各自都是獨一無二的。
所以,當你下一次在公園漫步時,不妨花幾秒鐘時間自問一下:草坪上的蒲公英看到了什麼?草聞到了什麼?觸摸櫟樹的葉子吧,你知道它會記得自己被摸過。但是,這棵樹不會記住你。反而是你記住了這棵樹,此生此世都會葆有對它的記憶。
「智力」是英語中的一個借詞。每一個人——包括髮明了頗受爭議的智商測驗的阿爾弗雷德·比奈,以及著名心理學家霍華德·加德納在內——對於智力這個詞本身的意義都有自己的不同理解,因此什麼人算是「高智力」的人也就言人人殊。雖然一些研究者認為智力是人類獨有的特質,但是已經有報告指出從猩猩到章魚的許多動物也都擁有一些多少符合於「智力」的特質。然而,如果把智力的定義用到植物身上,那就更受爭議了。不過,有智力的植物這個觀念實在很難說是一個新想法。醫生兼植物學家的威廉·勞德爾·林德賽博士早在1876年就寫道:「我發現,類似在人類身上表現出來的心智的某些特性,在植物中間也普遍存在。」
在蘇格蘭愛丁堡大學工作的備受尊敬的植物生理學家安東尼·特裡瓦弗斯是較早的一位提倡「植物智力」的現代學者。他指出,雖然人類明顯比別的動物更睿智,但智力不太可能是一種僅在智人(Homo sapiens)身上起源的生物特性。在這種觀念下,他把智力看成與諸如軀體形狀和呼吸之類的生物性狀沒有區別的一種性狀,所有這些性狀都通過自然選擇從較早的生物體已經存在的性狀演化而來。事實上,本書中討論過的很多現象都可以追溯到植物和動物的某個共同前身。第五章中提到的植物和人類共有的「聾子」基因可以使我們清楚地認識這一點。在植物和動物古老的共同祖先身上,這些基因已經存在了,而特裡瓦弗斯提出,它們身上一定也存在原始的智力。
植物具有意識這件事也並不表明植物會感到痛苦。一棵能看、能嗅、能觸的植物並不會比一臺擁有不完美的硬碟驅動器的電腦感到更多的痛苦。實際上,「疼痛」和「痛苦」這兩個詞就像「快樂」一樣,是非常主觀的用語,用來描述植物是不合適的。國際疼痛研究學會對疼痛的定義是「伴隨有現存的或潛在的組織損傷,或者被描述為具有這樣的損害的一種不愉快的感覺和情緒上的感受」。也許對植物來說,「疼痛」可以就「現存的或潛在的組織損傷」這一點來定義,比如當植物感知到導致細胞損傷或死亡的物理脅迫的時候,就發生了這樣的損傷。植株能感知葉片什麼時候被昆蟲的顎刺破,知道什麼時候被一場森林大火所焚燒。在一場乾旱中,植物知道什麼時候缺水。但是植物不會痛苦。就我們目前所知,它們不具備「不愉快的……情緒上的感受」。實際上,就算是在人類身上,疼痛和痛苦也被認為是兩個分離的現象,由腦的不同部位所表達。腦成像研究已經確認疼痛中心位於在腦幹上發展出來的人類大腦深處,而科學家也相信感受痛苦的能力可定位於前額葉皮層。所以,如果感受痛苦需要額葉皮層高度複雜的神經結構和連接的話,那麼因為只有高等脊椎動物才具備額葉,植物顯然不會遭受任何痛苦——它們壓根就沒有腦。
我們必須知道的一件事是,從一個廣泛的層次來說,和我們有相同生理特徵的不僅僅是黑猩猩和狗,還有秋海棠和巨杉。當我們凝視盛花的玫瑰樹時,應該把它看成是久已失散的堂兄弟,知道我們能像它那樣察覺複雜的環境,知道我們和它共有相同的基因。當我們打量一棵在牆上攀爬的常春藤時,我們也要知道,如果不是遠古時代發生的一些不可預料的事情,我們也可能免不了在牆上攀爬的命運。我們看到的是我們自己演化的另一種可能結局,在大約20億年前分道揚鑣的演化路線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