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愷撒又請克拉蘇上臺發言。克拉蘇是「三頭政治」中的一員,他的發言也很簡短,只說了句同意《土地法》就走下了講壇。公民報以熱烈的掌聲。因為克拉蘇表示同意,就意味著騎士階級(經濟界人士)贊成此法案。
眼看形勢的展開對自己越來越不利,元老院派把另一位執政官比布魯斯推上了講壇。就在他準備行使執政官的許可權——否決權的時候,愷撒用蓋過比布魯斯的聲音,大聲說道:
龐培不是野心家,卻是個虛榮心很強的人。在一片歡呼聲中,他有點忘乎所以,甚至忘記自己不擅演講,而開始侃侃而談。他說:「受到執政官和公民們如此厚愛,我深感榮幸。」他還極力說明制定《土地法》的必要性。最後,龐培用這樣一句話做結束:
租賃國有土地的上限,戶主為500尤格(約合125公頃)。此外,還可以兒子的名義租借,上限是一個兒子250優格,只是,全家合計租賃的上限不得超過1000優格。
為此,還成立了常設委員會,負責受理申請,為民眾辦理租賃土地的相關事務。
關於第二天公民大會上的情形,以現場證人西塞羅的書信為主要依據,重現一下當時公民大會的情形:
農民穩定是土地改革的關鍵,因此,格拉古兄弟的《土地法》規定,租賃的土地不得轉讓,愷撒對此做了修正,規定20年以內不得轉讓,20年以後可以自由轉讓。也許他認為這樣做更現實吧。
為了不刺|激元老院,愷撒的《土地法》儘可能照顧到各個方面。但是,儘管如此,在元老院會議上進行討論時,反對意見依然佔了上風。對於固守元老院主導的共和政體的元老院派來說,《土地法》改革等同於反體制運動。西塞羅也表示反對。至於小加圖,又採用了喋喋不休的辯論手段,試圖妨礙議事的進行。第一天,愷撒任由小加圖侃侃而談。當小加圖冗長的發言結束時,太陽早已日落西山。隨著他的發言結束,元老院會議也隨之解散。
「各位,如此重要的職責,難道我們不應該請求偉大的龐培來擔任嗎?」
這天公民大會上擔任議長的是執政官愷撒。兩位執政官輪流主政,一人一個月。他選擇了3月舉行公民大會,因為這個月由他主政。當然,另一位執政官比布魯斯也出席了公民大會。比布魯斯屬於元老院派,反對《土地法》改革。70年間,只要觸及《土地法》改革,必定發生流血事件。而這次《土地法》能否通過,將在今天見分曉。根據眼前的情形,贊成派和反對派之間的對立,大有一觸即發之勢。
第二天,小加圖再次準備侃侃而談時,執政官愷撒叫來隨扈,下令把他帶出了會場。然而,小加圖離開了會場,元老院元老們消極的抵抗並沒有消失,他們很不配合議事的進行。愷撒終於對著在場的元老院元老發話了:
公元前90年,因為「同盟者戰爭」,《公民權法》得以成立,留下的難題就是《土地法》了。自公元前133年格拉古兄弟以來,每當提及《土地法》,就會發生流血事件。公元前100年,護民官薩圖紐斯甚至因此慘遭暗殺,此後41年間,再無人敢提這一議題。但是,尤裡烏斯·愷撒決心改革此法。
愷撒每讀一條就問龐培是否贊成,每次龐培都回答說同意,人羣中就響起如雷般的掌聲和歡呼聲。等所有條款都問完以後,愷撒沒有讓龐培離去,他說,此法案僅僅獲得通過還不夠,在其後的實施過程中,還需要有人負責監督。他說他希望龐培擔當此任。不等龐培回答,愷撒又對著公民說:
在羅馬,紀年方法用的不是建國多少年,而是用誰和誰是執政官的那一年紀年。公民們笑稱這一年(公元前59年)是「尤裡烏斯和愷撒是執政官」的一年,而不是「愷撒和比布魯斯是執政官」的一年。《土地法》規定了常設委員會由20人組成。公元前59年4月,這20個人開始行動。因另一位執政官退出「戰場」,公元前59年4月至12月的9個月間,即執政官任期結束之前,愷撒一人獨掌了國政。
各位元老院元老,對國家來說,《土地法》重要至極。我希望各位認真討論《土地法》。因為我希望,在把它提交公民大會前,首先在元老院展開充分的討論。現在看來,你們沒有這樣的意願,也沒有這樣的能力,那麼,我只能把它交給公民來決定了。
《土地法》一如愷撒的預想得以確立,然而,對元老院派來說,他們受到的打擊還沒有結束。愷撒強行將《土地法》訴諸公民大會,並在公民大會上獲得了通過。之後,他又提出補充修正案,也獲得了通過。補充的內容是:
格拉古兄弟的《土地法》規定,委員會由三人組成。因為兄弟二人也在其中,所以土地改革顯然是護民官領導下的反體制運動。相反,愷撒的《土地法》卻不同:首先,他本人不是委員會中的一員;其次,委員人數增加到了20人。西塞羅是委員會中的一員,他是元老院派的人物。也就是說,愷撒想由此表明,土地改革與黨派無關。
一、元老院元老必須宣誓,尊重公民大會的決議。
「至此,比賽因對手全部退場而告結束。」
從公元前133年提比利烏斯·格拉古以來,《土地法》常常將國家輿論一分為二。這是因為,一方面,《土地法》會威脅到有權者的既得利益,另一方面,為了實現改革此法,常常採用第二種方法,即由護民官領頭,不顧元老院的反對,將改革方案直接提交公民大會進行表決。
一、20年內不得轉讓國有土地租賃權,但是,後代可以繼承。
對政治家來說,總有一些不願意觸碰的事情,在羅馬,那就是有關公民權和土地改革的法律。一方面,《公民權法》和《土地法》一定會遭到既得利益者的反對;另一方面,對新法的獲益者來說,正因為是新法,他們既不清楚自己的利益將體現在什麼方面,也不知道如何利用新法使自己獲得最大的利益,因而他們的支持也不會很堅定。因此,每次涉及這兩個方面的改革時,總會引發社會動蕩,甚至發生流血衝突或暗殺事件。
人羣中再次響起一片歡呼聲。
公民們高聲叫好。
執政官的著裝和元老院元老一樣,愷撒身著紅色鑲邊的白色託加長袍,站上了3米高的講壇,高度正好和聚集在神殿柱廊上的人的高度差不多,但是,露天廣場上的人們只能仰視他了。站在這個位置上,愷撒說:「不管你的想法如何,今天人人都可以上來發言。」他點名請小加圖第一個發言。
南國羅馬,儘管剛進入3月,強烈的陽光已經肆無忌憚地灑落下來。古羅馬廣場中心偏北的位置上,有一個長24米、寬10米、高3米的講壇。前面是開闊的露天廣場。這一天,龐培動員他的舊部下,早早聚集於此。對於他們來說,這天的議題關係到他們今後的生活,因此,即使龐培不動員,他們自然也會來。圍繞露天廣場而建的神殿及教堂的柱廊和臺階上,坐滿了身穿短衣的貧窮的公民。佔據講壇前面和左右的,是羅馬的統治階級。從白色託加長袍上的紅色鑲邊上便知他們都是元老院元老。
公元前59年3月,愷撒就任執政官進入第三個月,這時,他終於提出了他魂牽夢縈的法案,那就是格拉古兄弟以來的《土地法》。
二、增加對坎帕尼亞地區進行土地改革的條款。因為原法案中沒有提到坎帕尼亞地區。這就是說,該地區和其他地區一樣,租賃的土地面積超出部分,也要歸還給國家。
以上這些內容與格拉古兄弟的《土地法》是一樣的,愷撒做了修正的部分是如下內容:
三、所租土地超出1000優格的部分歸還國家時,國家支付相應的補償金。還有,民眾得到土地後需要前期投資,因此,愷撒決定從國庫中支出2億塞斯特斯銅幣,用於這兩部分的開支。這是龐培從東方回國時上交國庫的錢。
愷撒向元老院提出的《尤裡烏斯土地法》,相當於70年前讓格拉古兄弟失去生命的《森普羅尼烏斯土地法》修正案,此法案以土地改革為最終目標。但是,根據羅馬法的精神,私有財產權應得到保障。只要是私有財產,無論擁有多麼龐大的私有土地,都不會成為改革的對象,改革的對象僅限國有土地。也就是說,改革後,人們得到的土地是向國家租賃的。
愷撒對改革《土地法》一事念念不忘,為了實現這一改革,他首先嘗試了第一種方法。因為他和格拉古兄弟、薩圖紐斯不同,他們是護民官,在元老院沒有席位,而愷撒是執政官,兼任元老院會議的議長。
二、有資格申請租賃國有土地的人,首先是在龐培的軍團服兵役達5年以上的人,其次是家中有3個孩子的無產者。
元老院派接二連三受到打擊,小加圖怒火中燒,起而反抗,揚言即使遭到流放也絕不宣誓同意決議。然而,在西塞羅的遊說下,他最終屈服了。其他元老院元老不管心中真實想法如何,都宣了誓,表示尊重公民大會的決議。因此,和格拉古兄弟的《土地法》不同,《尤裡烏斯土地法》不是反體制運動的成果,而是「執政黨和在野黨一致同意」的政策。在此法案的確立過程中沒有發生流血事件。
以往提到《土地法》時,元老院派常常以財政喫緊為由,表示反對,這次,他們不能再用這個理由來反對了。
「如果有人拿劍指向這個法案,我龐培必定化身為盾加以阻擋!」
正如我在
《羅馬人的故事01·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中介紹的那樣,財務官除了負責人口調查以外,還負責國庫的出納,其性質與日本的大藏省類似。因此,由他們決定補償金額理所當然,只是愷撒把這項工作交給財務官還有別的目的。財務官通常是元老院元老,有過執政官的經歷,是元老院中的顯貴。對於愷撒來說,「由財務官決定」這一條規定,實際上是對元老院元老的一種懷柔手段。
羣眾自然不會等他說出「否決」二字。看到向講壇衝來的羣眾,比布魯斯只好放棄行使否決權,選擇了逃之夭夭,直奔家門而去。古代有一位歷史學家,用一句不知道是諷刺還是幽默的話概述了這一場面結束的情景:
「各位公民,只要沒有執政官比布魯斯的同意,無論各位的希望多麼強烈,這個法案也無法通過。」
不需要自己出面就成功趕走小加圖後,愷撒請同僚、另一位執政官比布魯斯發言。自1月1日就任執政官之日起,比布魯斯就一直受制於愷撒。當他看到公民對小加圖表現出的敵意後,心裡非常害怕,他說話的聲音很小,剛說了一句「根據佔卜今天不宜討論此事」,就招來公民一陣嘲笑和噓聲,只好訕訕走下講壇。
共和政體下的羅馬要制定一項法律,可以採用兩種方法:一種是公元前509年確立的方法,即經元老院同意,公民大會表決通過;另一種是依據《霍騰修斯法》,這是公元前287年制定的法律,即無論元老院支持還是反對,只要公民大會通過即可立法。現代義大利語中保留了「國民投票」這個詞的拉丁語,意思是「公民大會決議」,屬於第二種方法。話雖如此,曾經的元老院決議和現代的國會決議是不同的,因為,現代的國會是由選舉產生的議員組成,而古代羅馬元老院的元老不需要經過選舉。
坎帕尼亞地區不在再分配的國有土地之列。因為,以那不勒斯和龐貝為中心的這個地區,土壤之肥沃堪稱義大利第一。元老院中的權貴大多在這裡租了土地,建了很多大農莊。這裡已經成為事實上的私有土地。
向龐培的舊部下發放「退職金」,是「三頭政治」成立時的條件,因此,這是給龐培的利益。但是,愷撒儘管滿足了龐培的要求,卻沒有忘記《土地法》的基本精神,即幫助流入城市、成為無產者的舊自耕農重歸家園。小加圖的《小麥法》只是用來收買人心的,儘管受益人數增加到了30萬,但是,失業問題依然存在。這就是羅馬社會的現實。
愷撒決定強行打破這一僵局。而目前一直處於保密狀態的「三頭政治」,此時也露出水面,暴露在了羅馬的陽光之下。
此前已租用的土地面積超過1000優格以上的部分,則要歸還給國家,國家根據歸還土地的面積,支付相應的補償金。
四、歸還租賃土地多出部分時,由財務官決定補償金額。
接下來發言的是龐培,不用說,他絕對支持該法案。愷撒沒有請他做演講,而是用了更直接有效的方法請他發表意見。面對著「三頭政治」中的這一位,愷撒逐條朗讀了《尤裡烏斯土地法》,每讀一條就問龐培是否同意。龐培不擅長長篇大論,他知道這是愷撒為照顧自己採用的方法。
五、常設委員會具體實施租賃土地再分配,常設委員會由20名委員組成。提出此法的人不能參加。
小加圖站上講壇,準備再次施展自己雄辯家的本事,用侃侃而談來妨礙議事的正常進行。但是,這次無須愷撒親自出馬,當人們意識到他想用冗長的發言來阻止法案的通過時,立即擁到講壇前,甚至有幾個人跑上講壇,將演說中的小加圖拖了下去。幸好有身體強壯的元老院元老護著他離開會場,否則,眼看流血事件就要發生了。
西塞羅在給朋友的信中說,自己在羅馬似乎已經無事可做,或許應該去山莊,專心筆耕。執政官比布魯斯儘管尚在執政官任期內,也因屢遭挫敗而心灰意冷,從此躲在家裡閉門不出。